振德医疗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以下是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的相关制度内容摘要:决策依据与原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方界定: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如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均属于关联方范畴。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签订管理合同、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等。振德医疗常见的关联交易为产品销售、包装材料采购、购买经营所需蒸汽电力等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交易。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根据《振德医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部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定价政策: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需对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监督与披露:公司审计委员会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才符合要求。同时,公司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独立董事也会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确保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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