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5年7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该规定旨在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具体内容如下:1.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招用的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的,适用本规定。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也依照本规定执行。2. 部门职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等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应按职责,优化政策措施,强化协同,共同做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3. 就业岗位和服务:鼓励用人单位提供适合超龄劳动者的岗位,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就业服务。4. 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超龄劳动者应遵循合法、公平等原则,协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应保障超龄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基本权益,超龄劳动者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单位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5. 书面用工协议:用人单位应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双方可协商变更协议内容,协议期限届满等情形下,用工终止。6.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加班,如需加班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7. 劳动报酬:应明确劳动报酬相关事项,支付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需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8. 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用人单位应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岗位和强度,不得安排其从事有职业禁忌或危险作业。9. 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应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预防事故和职业病发生。10.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费。超龄劳动者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可按规定进行认定、鉴定并享受待遇。11.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享受相关待遇的超龄劳动者继续工作,不改变其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个人继续缴纳,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由单位参保缴费。12. 失业保险: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超龄劳动者,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13. 争议处理:因劳动报酬等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其他事项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超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工会应维护超龄劳动者权益,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为其仲裁、诉讼提供支持帮助。14. 特殊情形:弹性延迟退休的劳动者,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 
 |